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[2009]45号) 的要求,经过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经研究,拟录用以下人员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李顺 女 医生 上海市民政局
公示时间:2014年7月11日- 7 月17日
联系电话:36211852
监督电话:63218295